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9年来自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 中文名称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
- 性质 法律规章
- 发布时间 2010年2月1日
- 适用范围 黄帝陵保护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43号
省 长:袁纯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帝陵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黄帝陵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来自 在黄帝陵保护区内从事保护360百科、管理、建设、开发和经营紧激滑黄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黄帝陵保护区北至黄帝陵陵停至胜相住冢以北海拔1021抗袁夜导端米高地南侧,东至刘家川以东的东山岭岭脊,南至汉代周家洼遗址北,西至老月我反组拉能虽练顶虎尾巴村西。
第四条
黄帝陵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是指黄帝陵园、轩辕庙院以及所处的桥山山体与山前空间;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包括桥山周围山体、沮水两岸沟峪、黄陵县城以及周围景区景点。
第五条
黄帝陵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谓事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稳直章管理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黄帝陵的义务,对损害、破坏文物和历史用气己交烈风貌、自然环境的行为有权阻止、举报。
第六条
陕西省公祭她关副迫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黄帝陵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公祭活动。
省文太书句甲剂与记物行政管理部门对黄帝陵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省赶胞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旅游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弦围内做好黄帝陵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延安市人民政府对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事项,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延安市人民政府设立黄帝陵管理局,负责黄帝陵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黄陵县人镇维市准民政府行使对黄帝陵管理局的代管职能,组织、督促黄帝陵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做好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黄帝陵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轩辕第给略黄帝的陵寝,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祭祖的场所。祭祀、参观活动应当庄严、有序,有利于传完让因传望作承中华文明,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
第十条
黄帝陵保护区内的文物古迹和有关文献资料、书法作品等均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
黄帝陵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桥山古柏林属于重点保护文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损毁。
第十一条
据样右她 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毁、移动文物;
(二)挖砂取土、修建坟墓、书决商专很胜年德镇销马排放污水、丢弃固体废弃物和其他可能损害文物安全的行为牛蒸雨总赶;
(三)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妈何;
(四)在文物和保护设施、标志上张贴、涂写、刻划、攀登;
(五)新建、改造、扩建与文物、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关的建设工程;
(六)设置户外广告,修建规划外的人造景点。
第十二条
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建设工程或者作业,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逐级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采取措施,保证文物的安全:
(一)新建、改建、扩建文物保护建设工程的;
(二)从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三)设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污管线的;
(四)实施环境绿化和美化工程的。
文物保护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十三条
在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前(2009年),应当进行考古勘探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风格、色调应当与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十四条
黄帝陵生态环境保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格保护陵区植被和地形地貌,维护自然生态,陵区内严禁砍伐林木、破坏植被等破坏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制定绿化规划,增加绿化面积;
(三)林区禁止捕猎活动;
(四)合理控制游客的数量,保持生态环境承载力平衡。
第十五条
黄帝陵区应当保持宁静、肃穆,不得使用汽笛,不得利用敲鼓鸣钟进行经营活动,限制使用高音喇叭。
第十六条
黄帝陵保护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方便游客的原则实施管理。
举办大型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七条
黄帝陵保护区应当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制定防火措施,完善消防系统,提高灭火能力。
林区内禁止吸烟、野炊以及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黄帝陵现有各类碑(碣)是珍贵的历史遗存,应当实施保护管理,古碑(碣)不得随意拓片、修饰和迁移。
第十九条
黄帝陵保护区新立碑(碣)实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新立碑(碣):
(一)国家主要领导人为黄帝陵题词;
(二)纪念中华民族重大历史事件;
(三)颂扬轩辕黄帝、中华文化的名家书法、绘画作品;
(四)黄帝陵捐资、整修记载。
第二十条
新立碑(碣)置放区域范围:
(一)前条第(一)项碑石立于轩辕庙古柏院东侧;
(二)前条第(二)项碑石立于轩辕庙古柏院西侧;
(三)前条第(三)、(四)项碑石立于登陵道两侧或者轩辕庙碑廊。
第二十一条
黄帝陵保护区新立碑(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黄帝陵保护和建设等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财物,应当用于黄帝陵的保护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四条
对在黄帝陵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黄帝陵管理局及时予以制止,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新闻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10年2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迄今为止陕西出台的首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黄帝陵位于陕西省黄陵县的桥山之巅,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陵寝,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祭祖的场所。1962年,黄帝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故称"天下第一陵"。2002年,黄帝陵景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黄帝陵庄严、有序的祭祀、参观活动,有利于传承中华文明,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制定《办法》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黄帝陵和周边环境风貌,制止人为破坏,确保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009年4月份,根据陕西人民省政府的安排,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办法》,并广泛征求了文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延安市、黄陵县的意见。2009年11月2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12月29日,该《办法》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办法》共28条,明确了黄帝陵保护区的保护范围、部门职责,对祭祀活动、文物保护、规划建设、生态保护以及防火防噪、立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黄帝陵祭祀活动、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置也作了规范。
《办法》明确,黄帝陵的保护范围是指黄帝陵园、轩辕庙院和所处的桥山山体与山前空间,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包括桥山周围山体、沮水两岸沟峪、黄陵县城和周围景区景点。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黄帝陵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和组织实施公祭活动;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黄帝陵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延安市人民政府对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事项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办法》要求在黄帝陵保护区内从事保护、管理、建设、开发和经营等活动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玉明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我谨向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现在,就《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颁布的有关事项,向朋友们作以介绍。
位于我省黄陵县桥山之巅的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陵寝。1962年国务院公布黄帝陵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号称"天下第一陵"。2002年,黄帝陵景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黄帝陵是先祖留给我们的一份丰厚的物质与精神遗产,黄帝陵墓冢、"桥山龙驭"碑、"汉武仙台"以及轩辕庙院的"黄帝手植柏"、"挂甲柏"等名碑、古柏都是弥足珍贵的国宝级文物。桥山之上的8万余株古柏,是我国最大的次生侧柏林区,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古柏林自然景观区。黄帝陵是中华儿女共同景仰的民族圣地,保护好、管理好、建设好黄帝陵是陕西三千七百万守陵儿女的神圣职责。为更加有效地保护黄帝陵及其周边环境风貌,制止人为破坏,保护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09年4月份,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草稿反复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文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延安市、黄陵县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此作为特件办理,及时审核。2009年11月2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12月29日,该办法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今天起施行。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共计二十八条,内容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部门职责,对在黄帝陵保护区内的规划建设,文物、生态保护、护林防火、新立碑(碣)、经营活动以及陵区防噪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黄帝陵祭祀活动、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以及违规违法处置也作了规范。这是迄今为止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是一部指导思想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地方规章,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真切的希望,《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能得到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能得到全社会的共同遵循。黄帝陵是全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家园。我相信,明天的黄帝陵,圣地氛围将更为浓郁,必将在弘扬中华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新春将至,恭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幸福吉祥!
谢谢!
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