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历代思想家关于求利活动与道德规范之间相互关系的论述。
- 书名 义利论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基本信息
义利论
详细释义
审有成图太长织背于春秋

义利观念最早出现来自于春秋时期,有"义以生利" ,"义,利之本也"等说。儒家学派继承了这种义利观念。并发展为重要经济思想之一的义利观。孔子承认求利之心人皆有之,但不能"放于利而行",对求利360百科活动必须以"义"制约,要"见利思义"。他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以利",给义利思表另女略想以道德及阶级对立的内容。他的"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的论点,表明他的义利论犯衣是为维护等级礼制所体现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孟子强调重仁义轻私利,提出局陈表八误宪脱龙普交:"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墨家反对亏人自利思振况极至,主张"交相利",说:"义,利王和层也。"这种义利论反映了小生产者验件认剧住磁足滑孩连扩幻想通过尊重现存的各种所有权,使小生产者自身的利益也得到尊重 。 道家倡"无为"、"寡欲" , 主张"绝仁弃义照手初画京前财变乱源苏","绝巧弃利"。早期法家兼重仁义,管仲认为"仓廪实则知礼节",并以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至商鞅,一反儒家义本利末思想析号字现殖,提出:"利者,义之本也。"韩非则强调政治强制与强烈的"计算之心",完全否定道德规范对利的制约。
于西汉括金本向星及以后
西汉时,董仲舒兼采儒法理论,认为求利之心合天意,人君"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但又认为对求利活动必须节之以义,否则"忘义而府承非徇利"。他要求统治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一论点成为后世儒者主张存义去利、讳言财利的理论根据。至宋代一些地主阶级的功利主义思想家,开始起而反对贵义贱利的传统教条。王安石用功利主义解释义利关系 :" 政事所以理财 划鸡级克, 理财乃所谓义也。""利者义治在交展修贵喜之和,义固所为利也。"明清时,义利之辩仍不时出现,有重义轻利、重利轻义、义利并重之说 ,皆未脱前人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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