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句因是因明用语。同品和异品与因的九种关系。陈那新因明因三相说的理论基础,也是新因明三支作法的理论基础。首见于陈那的来自《因明正理门论》和扬药明皮著饭《因轮论》。原为分析因与同品、异品诸种关系的,但反过来也成了检查因的正或不正(错危赶误殖电菜皮误)的方法。因与同品和异品各有三种可能的状况:有(存在)、非有(不存在)、有非有(部分存在,部分不存在);分称同品三句(同品有因、同品非有因、同品有非有因),异品三句(异品有因、异品非有因、营异品有非有因)。同品三句与异品三句互相配合,即得九句:(镇宜式黑牛提于l)同品有,异品有;(2)同品有,异品非有;(3)同品有,异品有非有;(4)同品非有,异品有;(5)同品非有,异品非有;(6)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7)同品有非有,异品有;(8)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360百科;(9)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以上九句中,只有第二句、第八句所示的关系为正因,其余七修板种皆为似因。其中第五句因"同品非有,异品非有"表明,同品和异品都是除宗有法的。例如,"声音是永恒的,因为可闻",除声音以外无论同品"永恒的"还是异品"非永恒的"都无"可闻"因。《因明正理门论宗药》关于九句因的颂文中有"宗法于同品"一句,海旧卷若帮粉前武立规定了因必须岩围下宜是宗法,可见,九句因中的因是以满足因的第一相"遍是宗法性"为前提的。因三相是对九句因正因的完整概括审个基本选优圆。九句因曾误传为正理派始祖足目所刨,然而《正理经》中并无关于九句因的论述。
- 中文名 九句因
- 定义 因明学用语
- 目的 验证'因'的正与不正建立的理论
- 来源 因对同品、异品的九种可能关系
【九句因】因明学用语。九句因的说法,古来相传抗为正理派始祖足目所创。然近来自人吕澄在其《因明纲要》书中火云载句天争小括我密题,则以为当系创始自陈那。
九句因是为了验证'因'的正与不正而建立的理论。由于概括了'因'对于同品、异品的九种可光持复坏伤音本能的关系,因此称为九句因。兹列表说明如次︰
(1)同品有,异品有……360百科………不定
(2)同品有,异品非有……………正
(3)同品有,异品有非有………..不定
(4)同品非有,异品民临措新预是叶渐适有………….相违
(5)同品非有,异品非有………..不定
(6)同品非有,异怎起径台械越品有非有………相违
(7)同品有非有,异品有………..不定
(8)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正
(9)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不定
因对同品有、非有、有非有共具有三种关系,对异品也有同样的三种关系,把这两个三种宣守电硫配合起来,就得有九重消亮哪皮由乱种情境如上表。而这九种之中,只有(2)和(8)两种情境是正,其余都核仅通百委针拉绍班费科是不正。今略加解释于下︰
第一情境是同品有异品有──因于同品异品两面都可贯通,即苏武根连树群鸡陆父好秋有此因也不能断定宗能成立。例如说︰
费承接查装机失速 宗 人是有死,
仅没洋兴去易音与子因 存在物故。
'存在物'这因贯通于有死的(同品)和不死的(异品)两面,以此为因,仍不能断英须定人究竟是属于死的一面,还是属于不死的一面。因此只是一种不定的因。
第二情境是负记克下行同品有异品非有──因于同品全贯通,于异品全不贯通。例如说︰
宗 人是有死,
因 有生物故。
有生物的因于有死者全贯通,因为有生物都是有死者;而于不死者全不贯通,因为不死者都不是有生物。有生物界破草她既然都是有死者,则人既然为有生物就不能逃出但组零皇蒸推市例外。所以这因,可以使人下断,即可以助宗成立──实是正因。
第三情境是同品有异品什及了比县举决土假有非有──因贯通了同品的全部,同时也贯通了异品的一部。这种因也与第一情境相似,不能由它断定宗是否可以成立。例如说︰
宗 人是有死,
因 有形体故。
以有形体的因来证明人是有死,虽然同品有死者,都是有形体;而异才矿解胶起挥族间品不死者中,也有金石等有形体物,也有虚空等无形体物。故有形体的因,在同品贯若弦本用阿伯血坐通了全部,而在异品也贯通了一部。
具有这样的因时,那物对于同品的关系自然比之对于异品略强;然异品中既然也有若干具有这样因的事物在里面,则现在具有这样因的一物,自然也不能断定它必不能归入在这异品的中间。故也是一种不定的因。
第四情境是同品非有异品有──因于同品全然不存在,而于异品反而全然存在。这样,所用的因就全然与所主张的论旨相违背。故是一种相违因。例如说︰
宗 声是常住,
因 所作性故。
因就于异品(无常者)中普遍存在,而于同品(常住)全不存在。因为人为(或更一般地说,因缘凑合所生)的总是无常,而常住者应该不待因缘凑合而生也。故用所作性作因,全与论旨相反。
第五情境是同品非有异品非有──因于同异两品都不贯通。例如说︰
宗 声是常住,
因 所闻性故。
世界虽大,除声以外都没有所闻性。用了所闻性作因,就于同品(常住物)于异品(无常物)都找不到一个什么实例。而声究竟是常住还是无常,也就无从断定。所以也是一种不定的因。
第六情境是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因于同品全不贯通,如前例一样;而于异品则不像前例全不贯通,不过有一部分不贯通。例如说︰
宗 声是常住,
因 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勤勇无间所发性,就是说他是靠意志的作用而发现的。用这作因,则将于同品常住者全不贯通,因为由于意志作用而生者,都是其来有始,其存有终,不是常住的;而于异品无常者则有一部分贯通,如我们人的行为就是意志所成而无常的,也有一部分不贯通,如云消雾散,虽是无常,却非意志所成。用这作因,宗就决计不会属于同品,可是难保不是属于异品。所以也是一种相违因。
第七情境是同品有非有异品有──因义贯通同异两品,与前举第一第三情境有些相似,故结果也像第一第三情境模样,不能断定宗究属于同品还是属于异品。就是一种不定的因。例如说︰
宗 某处无烟,
因 有火故。
有烟的地方(异品)总有火气;有火气的地方倒末必有烟。所以无烟的地方(同品)可以有火气,也竟可以无火气。如下图︰
第八情境是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因于异品全不贯通,于同品却贯通了一部分。例如说︰
宗 某处有过人类,
因 土器存在故。
有人类处(同品)虽然未必有土器,但无人类处(异品)决不会有土器。所以某处有土器就可以断定它曾经有过人类──实是一个正因。图如下︰
第九情境是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因于同品也是或有或无;因于异品也是或有或无。我们无法断定宗应属于那一品。所以也是一种不定的因。例如说︰
宗 某处有洪水,
因 连日大雨故。
事实上,有连日大雨而没有洪水的,也有有洪水而并非由于连日大雨的──倒是由于别的原因。例如海啸之类的。
而所谓无过的正因,乃是︰(1)第二句'同品有异品非有';(2)第八句'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我们就此可以知道要因完全无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同品中必须有物具有该因的性质(所谓有物,是可以是'有'──即全体有,也可以是'有非有'──即一部分有)。
(2)异品中必须绝无一物具有该因的性质。
这是古因明对于检别因的正不正上所贡献的总成绩。但它却繁琐地将正因不正因的种类同时列举了出来,而不曾把正因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直捷了当地告诉我们。陈那以后的新因明就比它简括的多了。新因明说,凡正因都须具备三相︰(1)遍是宗法性;(2)同品定有性;(3)异品遍无性。这中间的第二相规定因对于同品的关系,第三相规定因对于异品的关系,都是综合了九句因所已经说到的,不过比九句因为简括。至于第一相遍是宗法性,讲到因对于宗的关系,则完全是新因明所新增。因的研究从此不但简明得多,并且也周到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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