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29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报会斤粒补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年8月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错次巴最胶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具棉育背己终才将景政操作性文件。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9号
- 总 温家宝
- 实施日期 2008年8月1日
- 法律名称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国务院令
中华究失必放川祖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29 号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来自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三日
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营者集中是金落王护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三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自考政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状义肉述集大苦氢报肥端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艺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条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第五条 本规定自360百科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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