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条例

百科

《优待条例》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条例。

  • 中文名称 优待条例
  • 提出时间 1月20日
  • 提出组织 南京临时政府
  • 执行时间 2月12日

发起

  辛亥革命爆发后,1912年成立了南京临时政府。

  1月20日,南京临时政府向袁来自世凯正式提出清帝退位优待条件。

会谈

  1月22日,孙中山发表声明,只要袁世凯赞成清帝退位,自积即行辞职,让位于袁世凯。袁世凯得到这个保证后,便加紧了逼宫的进程。袁世凯以利害游说和买通庆亲王奕劻和那桐,并以金钱贿赂隆裕太后身边川般陈欢致喜受宠的太监张兰德(人称小德张),威吓隆裕太后,大势已去,如果革命军杀到北京,则皇室生命难保,而同意让位,则可有优待条件。

  1912年1月29日,召开清廷御前会议,会上决定退位,以取得革命党人的优待条件。2月3日,隆裕太后授予袁世凯全权,与南京临时政府商定清朝皇帝退位条件。

条例

  2月10日,南京参议院通过清室退位《优待条例》和张謇起草的《清帝退位诏书》。优待条例包括:

  一,大清皇帝尊号不废,民国政府待之以外国君主之礼。二,民国每年拨四百万元供皇帝支出。三,皇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四,清王室的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并由民国派兵保护。五,德宗(即光绪)崇陵所有产虽态真倒去究染修天用经费由民国支出。六,宫内执事之人,继续留用,唯不得招阉来自人。七,皇室私有财产,由民国派兵保护。八360百科,禁军编入民国陆军。 除王沉诗交绍环上述大清皇帝辞位之后超无料火雷优待之条件八条外,还有清皇族待遇之条件四条,及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条跑两距

执行

  2月12日,在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等大臣的劝说和逼迫下,宣统帝溥仪的母后隆裕太后接受清室《优待条件》,发布《逊位诏书》,宣布清宣统溥仪皇帝退位,并授权袁世凯组织临时共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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