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域名,顾名思金总委光候问热结陆义,就是以中文表现的来自域名。由于互联网起源于美国,使径得英文成为互联网上资李慢信完装英全源的主要描述性文字。这一方面促使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国际化,状校谓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在非英文国家和地区的普及,在电治一然关又成为非英语文化地区人们融入互联网世360百科界的障碍。中文域名日是含有中文的新度这磁跟京盟一代域名,同英文域名一样,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发布的多语种板阿族坐系朝扩煤似域名国际标准(RFC3454、RFC3490、RFC3491、RFC3492)。中文域名属于互联网上的基础服务,注册后可成章要至史散试以对外提供WWW、Email妈推跑保将的造、FTP等应用服务。接中文域名最近越出越多后缀用汉字表现的域名,例如:.世界、.公司等。中国互联网现室技光爱感盐相络信息中心(CNN甲封粉元IC)负责运行和管理以.CN、.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四种中文域名。.中国、.公司、.网络为中文顶毫局级域名。
- 中文名 中文域名
- 外文名 Chinese domain name
- 概念 以中文表现的域名
- 词性 名词
- 主要包含 国际化域名(IDN)
主要含义
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中某台计算机数字地址(IP地址)的字符标识,即来自计算机在网络空间中律燃号室矿称拉的地址和名称,是360百科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测过题压要市冷士研础,有人把它形象的称为计算机的门牌号。
中文与大试味电王械压写械统顶级域名,特指以中文字符为域名满场后缀的,主要包含:国际化域名(IDN)。
比如: 贴吧.公司 就可直达百度贴吧。
(打字输入全中文域名板却脱载货不用切换输入法,可以直接用中文句号"。"代替点英文"." ,也可以直接用浏览器自带语音输入)
后缀为ASCII英语字母、前缀为中文的域名,不是中文顶级域名,但也属于广情啊列已虽义的中文域名范围。例如 新华网 .cn 等国际化国家及地青六区顶级域(IDN ccTLD)。
中文域名推广的域名后缀已经多达几十余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运行和管理的是以老牌的.CN、后来织月下药愿宣久统饭出现的.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四种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注册查询同英文域名星术控治修灯其限变消一样,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发象民唱布的多语种域名国际标准(RFC3454、RFC3490、RFC3491、部把众五父低婷前RFC3492)消很白艺元超纸声代烈则。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多语种既是供酸域名国际标准。作为互联网上的基础资源服务,中文域名支持WWW、Email、报端响且城世器的厂革FTP等应用服务。
根据沉势负送原《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CNN核缩县IC作为中文域名注册管斗移假达理机构,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提供中文域名注册相关服务,域名注册服务将转由CNNI宽药汽成速缩菜走C认证的域名注册查询服务机构提供。
具体形式
CNNIC负责管理维护的中文域名体系中,包含".CN"、".中国"、".公司"和".网络"结尾的四种形式。域名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顶级域名、二级域名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运行和管理以.CN、.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四种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和CN域名属于域名体系,中文域名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一种域名体系,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为域名的一种,可以通过DNS解析,支持虚拟主机,电子邮件等服务。
中文域名和CN域名都属于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体系。中文域名含有中文字符,而CN英文域名不含有中文字符。中文域名符合国际技术标准,在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为域名的一种,可以通过DNS解析,支持虚拟主机,电子邮件等服务。
随着中国互联网应用的快速发展,作为互联网基础资源的中文域名正越来越为企业所青睐启用,从最早期的"中文.com"开始,到中国独立管理的"中文.cn" ,接下来 "中文.cc"、"中文.net"等各种带有中文字符的域名纷纷进入中国,从 贴吧.公司 上线到河北大学 .cn等企业巨头、团体的带头使用,中文域名以其鲜明的外观和中文品牌的最佳广告视觉形象必将迎来新的时代!
如何使供谁曲料达饭力蛋指究用
若您访问"中文.公司"形式的域名,以IE7.0、IE8.0、Firefox、Opera、Google Chrome、Safari等为代表来自的全球主流浏览器,已经实现直接支持。您可以直接在地址栏输入域名,即可直达相应网站,如:仿真教学.中国
并且,中文其住土.公司 域名的分隔符中,英文字符"."的半角、全角形式和中文句号"。"完全山状婷执弦房十异日等效,如:
微博.公司
以上域名360百科是等效的,均可到达同样的相应网站。
同样,简繁体等效。
中文域名无需设全冲机奏普家乱伯是置www前缀,而可以直接自定义中文子域名。比如: 微博.公司
历史沿革
1998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西校史宗做空效常NIC)开始中文域名技术研发工作,揭开了汉字字符融入国际互联网根域名系统的序幕。
确祖 1999年,原信息产业部正式委托CNNIC进行中文域名系统的开发。
2000年1月18日,CNNIC推出中文域名注册试验系统。
2000年5月20日,两岸四地互联封布西网信息中心CNN路形步及校供困久源命IC、TWNIC单剧意减字、HKNIC、MONIC,在北京发起成立中文域名协调联合会(CDNC),协调两岸四地科研力量,并在国际上推动中文域名的技术和政策研究。
2000年7月,中日韩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JPNIC、TWNIC、KRNIC在日本横滨发起成立多语种域光接发找候科会委名联合工程组JET裂终图宣技内业(Joint Engineer Team),协调中日韩的汉字域名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工作。
2000年11月1日,CNNIC发布《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永办法(试行)》和《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并委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川考普奏委员会成立中文域裂压天施缩卷甚名争议解决机构。
2000年11月7粒另久也课知激终应日,原信息产业部发布《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对境内中文域名注册服务和管理加以规范,支持料书探活圆快者中文域名技术研究。
2002年9月,原信息产业部在修订《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时,首次明确"中文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产业部鼓励和支笑什甚难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逐步约推广应用"。
2003年3月8日(美国时间3月7日),负责制定全球互联网标准的IETF公布多语种域名相关的三个标准(RFC3490、RFC3491、RFC3492),多语种域名技术标准最终定稿。
2003年6月20日,国际互联网名字与号码分配机构ICANN签署了《多语种域名实施指导原则》,此为全球互联网政策性原则,标志着多语种域名在全球范围内正式启动。
2004年4月14日 ,IETF发布由JET起草的《中日韩多语种域名注册标准》,编号为RFC3743,中科院研究员钱华林是作者之一。RFC3743主要解决多语种域名中的汉字简繁体等效问题。
2005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为".中国"、".公司"、".网络"三个中文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2006年10月13日,IETF发布《中文域名注册和管理标准》,编号为RFC4713,作者是李晓东、毛伟等人。
2008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为".政务"、".公益"两个中文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2008年9月,IETF发布《SMTP扩展支持国际化邮件地址》,编号为RFC5336,作者是姚健康、毛伟。
2008年,在巴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会上,ICANN理事会一致通过一项重要决议,允许使用其它语言包括中文等作为互联网顶级域字符。至此,中文国家代码".中国"将正式启用。
2009年始,全球华人上网时,在浏览器地址栏通过直接输入中国域名后缀".中国",就可以在互联网上访问到相应的网站,网民不用再安装任何插件。当时注册"中文.cn"域名同时拥有"中文.中国"域名。
2009年10月30日在韩国闭幕的ICANN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表决通过了《".中国"等非英文域名后缀快速通道实施计划》。
2009年11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宣布,中国将正式申请注册".中国"为世界顶级域名".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首个全中文顶级域名,而这意味着今后网民在世界各地,都可以在电脑地址栏内输入全中文的域名来登陆网站。
2010年7月,".中国"正式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
2010年10月30日,全球互联网管理机构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ICANN)宣布,国际互联网今后可使用中文、俄文、阿拉伯文、韩文等非拉丁字母文字注册域名。这意味着中国网民有望从2011年起只需在地址栏内输入类似"新华通讯社.中国"等中文域名,即可登录网站浏览。
2012年6月13日,ICANN在伦敦公布了2000多个新通用顶级域(New gTLD)申请名单,包括英语、中文、法文、阿拉伯语等多个语种。
2012年12月18日凌晨,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在洛杉矶举行的新通用顶级域(New gLTD)申请名单抽签结果出来了,这一次抽签仪式是确定新通用顶级域名的审批顺序, 黄道科技申请的多个域名排名在前。
2013年12月起,".我爱你"、".集团"、".公司"、".网络"、".中信"、".商城"、".网址"、".商标"、".慈善"、".餐厅"、".时尚"、".八卦"、".网店"、".新闻"等新增中文通用顶级域相继被ICANN写入全球域名根服务器,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域名体系。
2014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北龙中网(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网址"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北京卓越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商城"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批准的新增通用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2014年7月开始,中文新通用顶级域名".公司"".网络"正式开放注册。
2015年1月,".网址"域名注册量首次突破20万个,成为全球注册量最大的新增多语种顶级域名。
……
主要
1、促进域名主机行业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整体水平的提高。中文域名的发展一方面会增加域名保有量,另一方面也将拉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5%,中文域名的普及与应用,降低了互联网使用的门槛,能够带动互联网的整体发展。
2、改变中国网民上网行为习惯,提高互联网渗透率。首先,中国网民并没有形成在互联网上使用英文的习惯,而接入互联网时英文域名为不懂英语的国民带来很大不便。中文域名就为这些潜在的网民提供了便利的上网通道。
3、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营销机会。中小企业建立网站,发展电子商务的比例相对较低。而中文域名具备简便易记,符合中国文化,更容易为消费者接受等有利因素,将会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把目光转向互联网,展开网络推广和电子商务营销计划。
4、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域名资源的需求与供给方面的紧张情况,另外,中文域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来英文域名中不同商标权人的商标汉字不同,读音相同而导致用英文或拼音注册时的冲突问题。
5、以多语言技术为基础的中文域名的问世,是世界网络业的重大突破,它克服了互联网世界的语言障碍,使全球不以英语为母语的广大华人网民可以通过自己的语言上网,更加真实地体验"网络无国界"。中文域名的应用将为促进华人世界的网络发展和信息交流、提高中文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及其在全球信息服务业中的地位、进一步带动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新经济在华人世界加速发展等诸多方面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
技术特点
⒈高度兼容,全球通用CNNIC域名体系将同时提供"中文域名.CN"与全中文域名(如"中文域名.公司")两种方案。CNNIC不但将这两种技术完美结合而且也使之同现有的域名系统高度兼容。CNNIC的域名系统是在现有的域名系统上做最小的改变,以保证从现有系统到中文域名系统稳定、可靠、便利地过渡。该系统与现有域名系统兼容,并支持Unix、Linux、Windows等操作系统和各种通用浏览器。也就是说用户可以透过此系统顺利解析想要的中、英文域名,让用户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只要输入正确的中文域名皆可以顺利访问相应网址。
⒉繁简转换,两岸互通支持简繁体的完全互通解析也是CNNIC域名服务的一个特点。例如,一个大陆用户想访问台湾的"宏碁电脑公司",他完全没有必要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键入繁体的"宏碁电脑.TW",而只键入大陆用户熟悉的简体汉字就可以了。而一位台湾用户如想访问大陆的"清华大学"网站,他也同样只需键入繁体的"清华大学"就可以了。
⒊使用方便,适用面广在使用"中文域名.cn"时,用户可以不必安装客户端程序,用户所使用的ISP服务器也不用做任何的修改,就可以实现对中文域名的访问。如果用户要使用"中文域名.中国","中文域名.网络"等全中文域名的访问,也可以不必安装客户端程序,只要为用户提供服务的ISP做相应的改动,或者用户改变自己操作系统的DNS的配置使用CNNIC的服务器。如果用户的ISP存在防火墙限制,用户不能使用本ISP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情况就会更复杂一些,发向本ISP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的中文域名请求会被防火墙屏蔽,造成访问失败。对于这一问题,CNNIC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客户端安装程序,它不仅可以为计算机新手配置好服务器,也可以解决某些浏览器固有的问题,还可以将全中文域名以HTTP请求的方式发送出去,从而绕过防火墙。也就是说在HTTP上建立一个专用通道完成解析。
⒋兼顾多种标准,符合国际趋势从体系上,CNNIC域名体系完全与国际中文域名技术发展趋势保持一致,提供通用一致的服务器端平台,将与中文域名相关的本地化问题与服务端问题隔离。从选用的编码格式上兼顾了国际标准(UTF-8)、国家标准(GB2312,GBK)和工业事实标准(BIG5)。CNNIC提供的服务器可支持GBK(包括GB2312)、BIG5、UTF-8、各种ACE编码(如RACE等)形式和ASCⅡ等。编码UTF-5、RACE属于ACE,UTF-5、RACE、UTF-8都是转化格式编码,UTF-8保证转化前后ASCⅡ码保持不变,而UTF-5、RACE则可能不同,因此UTF-8编码保证了与ASCⅡ编码的兼容性。如ASCⅡ字符串"abc123",转为UTF-5编码为"M1M2M3J1J2J3",转为UTF-8编码为"abc123"。微软Window2000已支持UTF-8,负责BIND工作的Internet软件联盟(ISC)也表示新的BIND将支持UTF-8。灵活的CNNIC体系结构可方便地适应中文域名技术的变化,符合国际发展的趋势。
⒌开放体系,鼓励合作CNNIC域名体系为其他应用软件提供开放、标准的技术平台,各个应用开放商可在其上开发出与中文有关的各种为中国Internet用户服务的软件和服务项目。
⒍支持中文邮件地址、中文虚拟主机等应用服务此外中文域名注册后还支持中文电子邮件地址功能、中文虚拟主机、中文代理等等应用服务。与CNNIC合作的软件开发商将提供为电子邮件ISP/IAP和企业内部使用中文电子邮件地址的解决方案。这意味着今后广大用户可以摒弃他们不擅长的英语,而使用自己熟悉的中文发送电子邮件了。
7.符合网民输入习惯
使用中文国际域名,只要网民记住企业的中文名,就可以在地址栏直接输入中文进行访问,这对于降低企业推广成本,转型互联网+具有极为重大意义。
8.全球唯一性和稀缺性
Internet域名是Internet网络上的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世界上的每一个域名都是全球唯一的。只要有一个人注册了,在其注册期内任何人都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名字。域名的这种排他性,是由域名技术的全球统一管理而产生,而不像其他知识产权要靠法律、法规来维护其唯一性。正因为域名这种与身俱来的特性,人们可以假冒商标,却不能假冒域名。这也使得域名日益成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
9.覆盖面广
世界学习室统计全世界中文人口,占总数的25%以上。语言障碍已成为中文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使用中文国际域名更适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只要能记住网站中文名就能访问网站。彻底扫清了全球华人上网的语言障碍。
10.优秀域名资源丰富
在以往的英文域名体系下,热门的行业词和通用词都被外企牢牢掌握,使得外企轻易就树立起了一系列的门户。使用一个有意义和容易记忆的中文国际域名,不但能在宣传、推广和开展电子商务方面带来极高的广告价值,而且可以加速网站在行业中门户地位的树立。
11.可以和原有域名同时使用
用户可以在不屏弃原有域名的基础上,同时将中文国际域名和原有英文域名绑定在同一个网站上。使相当一部分不懂英文的用户上网更加便利。提高企业宣传效率。

使用中文国际域名,网民可以用自己的语言浏览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企业可以通过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电子邮件等服务进行市场营销。由于中文域名的易记性,可以为企业节约巨额的广告费用。
12、规避反向域名侵夺风险
以往大量简短英文字母被国外注册为商标,使得少数使用英文字母作为域名的用户被夺走了域名使用权,数年的投资和心血毁于一旦。(详见《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与商标争议解决办法》)而使用中文国际域名,只要不恶意注册中国现有的用户商标和标志性名称,这个风险将被降到最低。
服务措施
⒈简化注册手续CNNIC将采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注册方式进行中文域名注册,例如简化注册手续、变更手续,可以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所有申请完全可在网上实现。用户在新的注册系统提示下注册"中文域名.公司"。另一个重要的特色是可以同时注册简体中文域名和繁体中文域名。这样注册后,用户既可以用中文简体访问网站,也可以用中文繁体访问网站,注册系统同时支持GB(GBK),BIG5,UTF8等在华人地区常用的编码格式,这样使用不同操作系统以及不同语言习惯的人都可以使用中文域名。目的在于同时方便两岸四地的用户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访问对方的网站。这样两岸四地的繁简互通就可以实现,这对推动两岸四地的信息交流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⒉革新注册体制在中文域名注册体制中,CNNIC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划分中文域名注册机构为域名系统管理者和域名注册服务商。CNNIC作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者,负责维护中文域名注册数据库,以确保互联网络的稳定运作。域名注册服务商将直接面对广大用户,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自身的优势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包括中文域名的注册服务以及其它与中文域名相关的各项服务。CNNIC与域名注册服务商之间的所有通信基于SSL认证加密技术传输。

⒊建立争议机制中文域名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比拼,更重要的是服务和管理上的较量,尤其是相应的配套措施的建立。由于中文域名使用的中文,而且注册者和使用者也主要在中国,因此中文域名与中国注册商标的冲突将会变得更为突出和直接。为了维护域名系统的有序发展,保护和平衡中国注册商标权人和中文域名持有人之间的合法权益,CNNIC在推出中文域名系统的同时,也将建立相应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制定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授权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届时,一旦产生争议,将由中国的相关权威机构,依照中国的法律和相关规定负责裁定。
产生问题
一、如果说英文域名系统中域名所使用的英文字母与商标所使用的汉字在发音或含义上相同或相似是否构成域名与商标的相同或相似进而是否构成抢注还是一个问题,那么中文域名的使用则使这个问题不复存在,中文域名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商标完全相同的字符,冲突是必然成立的。
二、受传统文字商标标识的影响,客户和消费者很自然的会将中文域名的名称与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直接联系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使用中文域名更可能在企业间引起纠纷。域名与商标用途上的类似以及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差异共同导致了冲突的产生。但是世界各国关于两者的冲突解决并无专门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多以商标法进行解决,但这种解决方法往往注重对商标权人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域名所有人利益的保护。
三、有价值的域名被抢注,许多的企业中文域名资源被域名投资商或个人抢注,建议企业对恶意抢注域名提起仲裁。
四、软件不兼容
微软IE6不能支持中文域名的直接访问,需安装插件,IE7以上版本的才能直接访问。
⒉搜索引擎对中文域名的收录问题。
操作流程
注册方法
⒈中文域名注册查询至少需要含有一个中文文字,可以包含中文、字母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或者半角的连接符"-","-"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根据《关于.中国域名注册和服务调整的公告》,自2012年10月29日起,作为独立顶级域,".中国"域名将参照".CN"域名和其它顶级域的命名规则,用户可单独或组合使用中文字符、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与连接符"-"组合作为域名命名。
⒉最多可以注册的长度为中文域名转成 punycode后(转码方法见"中文域名在线转码")63个字符,或20个汉字。
3.域名注册是Internet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每个域名都是独一无二的,价格不等。7个类别顶级域名是按用途分类的,以不同后缀结尾。,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同时,在中华网库每一个域名的注册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cn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顶级域域名(ccTLD)。.cn域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而管理域名的最高级别的是互联网号码分配局(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它管理根域名服务器的数据,从而管理DNS树。
4.域名注册的所有者都是以域名注册提交人填写域名订单的信息为准的,成功24小时后,即可在国际(ICANN)、国内(CNNIC)管理机构查询whois信息(whois信息就是域名所有者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国内域名CNNIC管理规定必须以公司名义注册,所以在提交订单的时候要写清楚公司的全称,否则会存在域名所有权的问题。
5.注册的中文域名至少需要含有一个中文文字。可以选择中文、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或符号(-)命名您的中文域名,但最多不超过20个字符。目前有".cn"、".中国"、".公司"、".网络"四种类型的中文域名供您注册,例如: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络
启用方法
与英文域名一样,用户注册完一个中文域名之后,需要在相应的DNS、WWW、Email等服务器配置该中文域名才能真正使用。简单的说,中文域名配置流程与英文域名的配置流程没有什么不同,但由于现有的各种DNS、WWW、Email等服务器在自己的配置文件中尚不支持用中文直接编辑,需要在配置前进行Punycode转码后才能正常工作。鉴于以上原因,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启用中文域名:
方式一
1)将注册中文域名时的DNS 服务器设置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的中文域名解析的服务器。
2)用户委托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配置该中文域名解析服务器。
3)正式启用中文域名。
特别提示:使用虚拟主机的用户由其服务提供商配置DNS解析服务器。
方式二
1)将注册中文域名时的DNS服务器设置为用户自己的中文域名解析的服务器。
使用方法
Firefox, Opera, Google Chrome, Safari等为代表的全球主流浏览器,已经实现以".CN"、".com"、".cc"、".net"等等众多后缀为结尾的中文域名的直接支持。可以直接在地址栏输入中文域名,即可直达相应网站,如:
清华大学.cn
乐视体育.公司
新浪.公司
南开大学.公益.cn
并且,中文域名的分隔符中,英文字符"."的半角、全角形式和中文句号"。"完全等效,如:
北京大学 . cn
北京大学。cn
以上的域名是等价的,均可到达同样的相应网站。
特别提示:如果您使用IE 7.0以下版本浏览器访问中文域名,我们推荐您安装中文上网官方版软件。安装中文上网官方版软件后,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键入您要访问的中文域名,即可到达相对应的网站。
法律规定
2010年3月17日,国家公布了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第三条 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争议解决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四条 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五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 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第七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九条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第十条 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
(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三)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第十一条 投诉人针对同一被投诉人的多个域名提出争议的,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可以请求争议解决机构将多个争议合并为一个争议案件,由同一个专家组处理。是否合并处理,由专家组决定。
第十二条 在专家组就有关争议作出裁决之前,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认为专家组成员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决的,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要求专家回避的请求,但应当说明提出回避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举证。是否回避,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第十三条 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除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根据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域名注册及使用有关的信息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以任何身份或者方式参与争议解决程序。
第十四条 专家组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及争议涉及的事实,对争议进行裁决。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裁决注销已经注册的域名,或者裁决将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专家组认定投诉不成立的,应当裁决驳回投诉。
第十五条 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机构裁决注销域名或者裁决将域名转移给投诉人的,自裁决公布之日起满10日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予以执行。但被投诉人自裁决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相关争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暂停执行。
对于暂停执行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视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有证据表明,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执行和解协议;
(二)有证据表明,有关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已经被驳回或者撤回的,执行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
(三)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判,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该裁判。
第十七条 在域名争议解决期间以及裁决公布10日内,域名持有人不得申请转让或者注销处于争议状态的域名,但受让人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争议解决裁决约束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机构建立专门的互联网络网站,通过在线方式接受有关域名争议的投诉,并发布与域名争议有关的资料。但经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请求,争议解决机构认为发布后有可能损害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利益的资料和信息,可不予发布。
第十九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可以根据互联网络及域名技术的发展,以及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变化等情况对本办法加以修改。修改后的办法将通过网站公布,且于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本办法修改前已经提交到争议解决机构的域名争议不适用新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将自动成为域名持有人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已经存在的域名注册协议的一部分。域名持有人不同意接受争议解决办法或者其修改后的文本约束的,应当及时通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收到通知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为其保留30日域名服务;30日后,有关域名将予注销。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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