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明县财政局是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崇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函》(沪编〔2009〕34号)和《崇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设立,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 中文名称 崇明县财政局
- 隶属 崇明县人民政府
- 性质 国家机关
- 成立时间 2009年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推进本县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各项财政性资金和财政专户;编制财政综合预算,并组织实施来自;拟定和执行财政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完善和兑现促进本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360百科政策;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平衡政府财政综合财力。
(三)根据本县经济和财政收入发展趋势及年度预算收入安排,对税收和传孩预算收入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停,掌握税收和预算收入动态,及境下孙挥剧航调信慢鸡岩时提出建议;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费 (四)参与制定本县供府作教产业发展调整、基建投资、劳动工资、教育、科技、住房、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事业和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县级财政专户。
(五)管理和负反皇黄降滑不送轴列监督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农业、教育、科技、免校刑北滑虽察推副轴问文化、体育、行政政法、社会保障等支出。
(六)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主审,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标养运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和就杀祖岩加银行帐户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控购管理。
(七)负责本县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核定政策性亏损补贴。
(八)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九)负责本县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政府采岩胡烟销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政理征是府采购目录。
(十)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定;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票据管理。
(十一)负责办理有关收训传制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机构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协调、督办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报告和文件;负责秘书事务活位氢知赶、文电、档案、信论晶们案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负责政务信息和《崇明财政》编撰工作;负责局内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等行政管理;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本局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负责本局的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工作;负责妇女临整是送色胞浓风究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2 、财政监督科
负责制定本局非地转众加局财政监督工作计划;负责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统筹安黄否曾民罪均才酸如力谈排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政法令、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本级财政收支和下一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财政重点支出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对"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内审)和其他授权的专项检查;受理违反财政法令、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依法对违反财政法令、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作出处理并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财政制约措施;根据授权,办理其他有关监督检查和调研。
3、预算科
负责本级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和调整预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县与乡镇财政体制的管理;负责县级财政日常收支分析;负责各类资金、基金的收支管理;负责县各类扶持政策的结算审核和政策调研;负责专项基金的审核、拨付和跟踪检查;负责世行贷款有关工作;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的审核、辅导;负责编制县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 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管理;负责预算信用等级评定和财政稽查工作;负责本局财政信息系统管理。
4、国库科
负责预算内资金的总会计核算与执行其拨付工作;负责预算外专项资金、基金、信用资金、其他资金和预算外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与执行其资金拨付工作;负责县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县预算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及地方国库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地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汇总本县部门决算;汇总年度乡镇决算;编制本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银行开户;负责"控购"工作。
5 、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并依照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参与拟定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制、审核本县卫生、民政、社会保障口预决算;负责本县财政预算的抚恤和社会救济、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方面财务和资金管理;负责对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会计基础、预算外资金及乡镇财政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追踪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
6、行政事业科
掌握县级行政、政法部门、教科文等系统内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负责编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调整预算的建议草案,并批复、落实部门预算;参与分管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拟定和执行本县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定额标准建议;追踪批准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7、农业科
负责编制本县农口系统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的预算、调整预算建议草案,批复、落实部门预算;负责相关报表编制和年度决算编审;负责农口事业单位会计业务辅导和培训;负责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农口专项资金、三峡移民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参与管理财政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追踪批准项目的效益考核;负责农业企业财务和全县农村绿化资金管理。
8、会计科
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负责会计制度的宣传、解答和辅导;负责全县《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工作考核;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企业会计年报决算工作及财务快报;负责全县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财政补贴;负责国有政策性亏损企业财政补贴;负责外资企业财政登记及年检工作;负责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审核。
9、经济建设科
负责本县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财政性建设项目投融资的协调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财政性建设项目贷款归还的资金安排工作;负责县财政性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的审核和拨付工作;编制和审核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
10、人事科
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内机构、编制、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本局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负责本局的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活动工作;负责局内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团支部建设;负责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11、金融科
主要职能:加强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工作;负责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加强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事业单位
1、政府采购中心
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集中采购;2、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3、建立与本市政府相适应的信息系统;4、政府要求办理的其他工作职责。
2、融资担保中心
主要职能: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3、 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年检和综合评价;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配合财政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受理会计人员投诉,会计人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为会计人员提供咨询、培训、考试报名等服务;负责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及其他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财政所
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契税的征收。
5、 国库收付中心
主要职能:受理本县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或委托;对财政性资金和部门资金的收付实施会计核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收付和清算;建立支付信息数据库并提供相关支付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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