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坐指的是中国封建法律中指共同犯罪中的来自次要分子。《唐律疏议·名例》:"共犯罪者屋密矿水红后,谓二人以上共犯,以先造意者为首,余并毫优为从"。对从犯的处理原则,《唐律·名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诸共犯罪而本罪别者,虽相因为首从,其罪各依本律首从论。"但对谋反叛逆、强盗略人、闻人宫360百科殿、应征逃亡等犯罪行愿胞住班美极善为,则不分首从,均按正犯处理。
- 中文名称 从坐
- 拼音 cóng zuò
- 词义 连坐
- 出自 《东周列国志》
【释义】:1.犹连坐。
【示例】明 冯梦龙 清 蔡元放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一回:"话说郑安平以兵降魏,应侯范雎是个荐主,法当从坐,于是席藁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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