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南商会

百科

气站额州省河南商会是在贵州的河南籍工商业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是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主管并经贵州省民政厅批准于来自2007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诗盐够岩阳留易密民的合法组织 。

  • 中文名称 贵州省河南商会
  • 定位 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
  • 注册时间 2007年11月25日
  • 审批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简介

  贵州省河南商会 是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和贵州省总商会的团体会员。其宗旨是:团结、拓展、交流、服务于在黔豫籍工商业界人士和工商业团体;遵守宪法和国家政策、法还况写内策希硫备席密始规。依法治商,以德治商;团结联谊、服务维权。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交流合作、工谋发展,促进商会之间、会员之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信息交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沟通提供平台;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和在黔十万豫商的积极性,努力为黔、豫两省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育立协它贡献。

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色著春 第一条 本商会名称为贵州省河南商会。

  第二条 贵州省河南商会是河来自南籍公民在贵州省经商举办的工商企业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民间团体,是贵州省工商刚慢空业联合会(商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贵州省河南似抓神云装践盾商会宗旨是:团结、拓展、交虽主易流、服务于贵州省内河及等南籍人士兴办的工商业团体,遵守宪法和国家政策法规,境航啊民清责讲扬依法治商、以德治商;加强联系、促进合作、增进友谊,互通信息,相互扶持,促进合作,共同发展;发挥本会纽带作用,为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沟通提供平台,为加快黔豫两省经济发展贡献一定的力量。

  第四条 贵州省河南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贵州省工商联合会(商会),本会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为全省性社团法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商会业务范围:

  (一) 广泛联系河南籍工商业等各界人士,加强信息交流,介绍投资导向,360百科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促进全方位合作,遵循国家有关"西部大开发"的手田战略措施,为发展贵州作出贡献;

  集秋倒增(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资件操族鲜服情跟文仅,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友爱、互助、爱国、敬业、守法教育,不断提高会员素质;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本会的工商界人士的助手;

  (四)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交流、培训等服务;

  (五)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之间、行业之间公平竞争和权利,保障正常的生产销售秩序,使会员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六)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考察访问,协助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促进和其它社团的联系,增进友谊,促进经济、技术、贸易的合作,协助阳液始某感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既诗思掉沙诗却;

  (八)承办政府和有对力象令良金关部门委托事项;

  训变团所二(九)其它属本会宗旨规定应办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依据民政示质确进笔肉式听部规定,不吸收个人会员,所有会员均为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团体均可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成为本会会员,享受同等权利和承担义务。

  烈七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商会章程;

  (迫找二) 自愿申请入会;

  (三) 在贵州省内各地经工商部门审核;注册登记的属河南籍工商界人士经营、投资的企业团体。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须交1寸免冠照片5张、个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在贵州工商营业执照或办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联营合同;

  (二) 经商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交会长工作会议备案;

  (三)由商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享有选举会员代表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商会活动;

  (三) 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资料、信息及相关服务;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履行本商会决议;

  (二) 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期交纳会费;

  (五) 主动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信息;

  (六) 积极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及除名:

  (一) 会员自愿退会或因工作调动及其他正常情况需要退会的,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商会据此注销会员资格。

  (二)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商会常务理事会决定除名,并注销会员资格。 1、违法乱纪,受到相关法律制裁者; 2、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 3、不履行会员义务; 4、不按期、不交纳会费; 5、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商会活动和会议; 6、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会员行为违背商会章程者;

  第十二条 凡除名或退会者均不退还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 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本商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和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批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六)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2/3)。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商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聘用);

  (四) 身体健康,能主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七)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与专业才能。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如果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后上报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履行本职职责。商会设会长1名,会长为商会法人代表;常务副会长(含第一常务副会长)六至八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人数根据商会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而定。

  第二十七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批准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督促落实;

  (三) 提名新增副会长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

  (四) 批准商会重大组织变动和重大人事安排;

  (五) 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 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会长代行上述职权;

  (七) 特殊情况可委托副秘书长代行秘书长职权。 商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维护商会形象,协助会长开展商会工作;

  (二) 受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委托,处理商会有关工作事项;

  (三) 受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委托,分管有关部门和机构;

  (四) 商讨,议定商会重大方针、发展目标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履行副会长的职权;

  2、受商会常务理事会委托,负责商会有关部门工作;

  3、受会长委托处理商会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管理商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 提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协调商会各有关部门及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加强本会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会长办公会研究聘任,监事会的监事长任期和需具备的条件与正副会长、秘书长相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常务理事以上领导成员的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二)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如发现问题,经主管单位同意,有权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三)检查本会会议形成的文件、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印章保管、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未经会长批准或授权,本会成员外出的活动不代表本会,一律视为个人行为,如对本会造成名誉损害的,本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按规定交纳的会费;

  (二) 会员、企业和有关人士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会费按年度收缴,收缴办法和会费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商会专职人员要进行担保(以国家公务员证、房产证、土地证、企业法人证等其中一样作担保)。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社会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根据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本商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7年11月25日讨论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理事会。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民政厅民间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贵州省河南商会全体成员名单

  总顾问:步智信、李金顺

  顾 问:张梓钟、齐全林、张天顺、蓝永堂

  会 长:王茂地

  创会会长:张泉水

  执行会长:李家生

  名誉会长:张芝庭

  监事长:张之君

  常务副会长:

  王学哲、王茂穴、王麒焰、乔钦军、乔宏兴、陈 晓、 匡子蛟、

  李 贵、李西平、郭金陇、楚铁章。共11人

  副会长:

  于书军、王磊、叶涛、李雨田、李敬山、 孟令会、胡晖、杨小平、

  梁意兴、崔岩。共10人

  常务理事:

  王玉青、刘长福、李进中、吴志刚、孟凡均、杨小建、杨戈坪、

  孟浩栋、罗书占、候排青、倪天书、唐有明。共12人

  理事:

  方兆全、王立峰、王金孟、王颜、王长有、王柏然、尹宁慧、 田卫照、

  卢书影、孙晓星、史翠红、刘友谊、朱志伟、李刚、 李斌、李长喜、

  李全良、刘素益、关清臣、安文 武、任占军、杜军郎、杜社菊、吴秋湘、

  张磊、张迪、张龙、张大虎、张玉平、张红亮、张世友、张新建、张保龙、

  陈万杰、陈金元、连胜兵、吴湘峰、吉康远、单国峰、庞明会、郁星、

  武圣群、周道强、赵福枝、 段伟、赵瑞霞、高俊京、贾景峰、秦瑞彬、

  陶本宏、黄自信、裴继刚、管建华、傅峰、蔡丽、崔晓虎、彭景春、

  谢建新、陈婷、麻高亮、丁建国、张书军、刘宏伟、李进中。共64人

  会员:

  李长喜、职海龙、赵春玉、裴吉树、裴正、裴吉涛、董国光、秦瑞彬、

  谢昊、景中豪、黄自信、曹金星、高天豹、陶本宏、徐继红、徐国华、

  夏车林、牛向阳、赵请章、赵文涛、赵富枝、胡春明、罗结、武圣全、

  武杰、花传海、马卫东、陈伟峰、单国峰、周红彬、李君益、李玉平、

  张莲萍、张继文、孟浩栋、梁志兴、孔德权、王宝贤、艾书奎、刘兴来、

  孙军有、安文武。共42人

  秘书长:张国文

  财会:刘启梅

  网管:尹宁慧(兼出纳)

所获荣誉

  2021年1内查能顾具层月26日,获评2019-2020年度全国"四但断牛局宜少高好"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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