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弥渡县地震事业局是县人民政四宣汽府依法行使防震减灾职责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永化半将阻再端应998年5月,2001年3月办公场所由弥渡宾馆迁往县供销合作社大院内五楼,现有职工4人。弥渡县地震事业局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建立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紧还府慢关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开展工作。
- 中文名称 弥渡县地震事业局
- 成立时间 1998.5
部门领导
王 涛
职能
弥渡县地震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率变掉皇米星几或美费干工作职责是:
1、贯名治企频临变点兰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
实际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及写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盐走力脚读军 3、组织开展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科研工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对策建议,协助县政府会同有关适剧弦家另茶奏显火损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检查督促其落实。负责向县政府和州地震局速报震情、灾情。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当地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本地区地震灾害预测工作以及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5、管理本地区重点来自工程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监督本县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当地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开展防震减灾及法律、法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地震科技现代化,指导全县宏观点及宏观联络员的地震测报360百科工作。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指导本县防震减灾工作。
9、承黑告合庆担国家、省、州地震局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弥渡县地震局属财政全额全小席脚片修厚拨款的科级单位。
单位地址:
弥城镇文新街7号
邮政编码:
6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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