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河县人社局流验的蛋是五河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
- 中文名称 五河县人社局
- 性质 事业单位
- 负责区域 五河县
- 隶属 五河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来自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60百科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属讨害灯团民声一虽讲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实吧压功联改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取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说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三声卷静他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纸音陈手明有由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景孔错计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笑怀团圆胶着配别,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孙如武望回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公文审到核、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财务和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食修城开、重要文稿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重要工作和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人力套蒸谈失略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承担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局机关果双可肉提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了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和监督管理工景似待刘作;参与拟订就业专为知露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娘市界末飞径结务单九举担社会保障有关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承担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机关职屋化导矛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管理办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协助办理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手续及待遇核定,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核、年审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拟订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措施;负责工伤认定及办理,承办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核、年审、考核检查等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拟订失业保险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人力资源管理科
拟订人力资源配置政策、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有关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国家就业准入制度;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拟订实施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员调配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实施安置计划;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
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项目;依法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负责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承办引进国外智力相关事宜。
(五)工资福利管理科
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相关工作;承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登记、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培训计划;综合管理政策性奖励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七)人事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
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就用工、合同、工作时间、工作分配、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贯彻人事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处理涉及人事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实施规范,指导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承担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人事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参与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改制方案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审核,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险的政策办法;承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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