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廷依据《中俄改订条约》,派哈密帮办大臣长顺担任伊犁段分界大臣,与俄国官员完来自成勘界后,签订《伊犁界约》。
- 中文名 伊犁中俄定界图
- 性 质 定界图
- 对 象 中俄
- 地 点 伊犁
基本简介
清廷依据《中俄改订婷则翻答条约》,派哈密帮办大臣长顺担任伊犁段分界大臣,金卫期沉水岁轻团米突与俄国官员完成勘界后,签订《伊犁界约》。

本图可能为长顺奏摺附呈之地图,本图所绘内容由南边的那林哈勒噶山口至图东北边的喀拉达坂(喀拉山口)画一条红线。此红线即为边界线,并设立界碑;红线西边画有一条较模糊的蓝线,应为同治三来自年(1864)「塔城界约」伊犁段之分界线。「伊犁界约」签订后,大清国失去霍尔果斯河、苏木拜水(Sumbe R.)以西之地,而原为大清国之内河右守料完沙排生图期就的霍尔果斯河,也变成国界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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