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绝·捐躯报国恩

百科

《五绝·捐躯报国恩》是清代曹雪芹的一首五言绝句。出自《红楼梦》第四回。

  • 中文名称 五绝·捐躯报国恩
  • 创作年代 清代
  • 作者 曹雪芹
  • 作品体裁 五言绝句

作品概况

  作品名称:捐躯报国恩

  创作年代:清代

  作者:曹雪芹

  作来自品体裁:五言绝句

作品原

  捐躯报国恩,(1)

  未报身忧在。

  眼底物多情,(2)

  君恩或可待。

  (出自《红楼梦》第四回。)

作品注释

  (1)"捐躯"句:这是一些为官者常挂在口头的冠冕堂皇的话。此拟贾雨村所言。

  (2)物多情:风物多情。机会不错的意思。

作品赏析

  这是《红楼梦》第四回正文开头的题诗,见于《乾隆抄本百廿谓土光村乡练久般回红楼梦稿》及列藏本,当是曹雪芹所作。此诗不但程高本没有,也未见诸其他脂评本,故也有人疑其为评诗。吴世昌主张它是原有的,认为"也许是因为它讽刺太辛辣而被删去。原诗讥贾雨村,但可作为一般来自封建官僚的写照"。同时,他还认为这也可以证明,"大体上没有脂砚斋评的《红楼梦稿》所据的底本是'脂本系统'中最早的抄本之一,而且还保存了雪芹旧稿的一些痕迹,实在应该算作脂本中一个极重要的正文本,是研究《红楼梦》成书过程的重要资料。"(《〈红楼梦稿〉的成分及其年代》,载《图书馆》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诗的一、二句讽刺贾雨村奸猾假态。他曾虚伪地对身边的差役说:"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360百科时,岂可因私而废法?是我实不能整明关扩微转忍为者。"三、四两句申述贾雨村没有"捐躯报国"的理由:因为眼前风物多情,也就是说功名利禄对他的诱惑力很大,机会很不错,盟妒苗来便劳守百所以徇私枉法,胡乱判案,想借此讨好贾府和京营节度使王子腾,凭他们之力等待君恩加身,可以爬得更高。

作者简介

  曹雪芹(1715~1763或1724~1764),清代小说家,名沾,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他的先世原是汉人,大约在明代末年被编入满洲籍。他出身于后市额花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从曾祖父起三代世袭江宁织造一职达六十年之久。后来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星没提够曾劳培家庭的衰败使曹雪芹饱尝了人生的原田殖把国盟续继灯单辛酸。他历经十年创作了长篇名著《红楼梦》,死后遗留下前八十回的稿子。该书内容丰富、情节它观曲折、思想认识深刻、艺术手法精湛,是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曹雪芹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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