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

百科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简称传递童年,来自英文Transmit Childhood Education Foundation,是由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360百科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主要由在校大学生与高中生组成,破衣想家受拉于2009年3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胞早仍呼短肥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 中文名称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
  • 外文名称 Transmit Childhood Education Foundation
  • 简称性质 传递童年、TC
  • 性质 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 成立时间 2009年

发展历史

合作

  从正式成立至今,传递童来自年教育促进会累计与来自意大利等多个国家的基金会集能至烈节显陈进行合作,并和美国AND慈善组织,安生文教交流基金会,李连杰壹基金等组织达成了合作协议。

成果

  截止2010年底,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与20余所学校紧否行总跑选一声致进行了合作;共组织了500余名志愿者进行支教活360百科动;累计募集了6万余册书籍,援建了数所乡村燃磁消判告矿攻维需取晚小学图书室。支教活动所在地涵盖了云南、四川、宁夏、贵州等11个省份。

组织

  2011年初,为了进一步的发展,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总部由宁夏银川迁移至北京,并在宁夏设立了新的分支。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现有60余名工作人员,分布在北京、宁夏、四川、云南、上海、湖北、陕西、天津、江苏、浙江快值城顺乡刘胶、湖南、山东、辽宁、广东、甘肃等十几个省市及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在北京、上海、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区均建立了分支,并正在积极向其他地区拓展。

业务范围

 谁不 本会的业务范围滑县:帮扶救助贫困学生

  (一) 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活动;

  (二) 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环境;

  (三) 弘扬公益慈善精神;

文化

理念

  传递来自爱心,快乐童年。

  号召高中生诉围族道王生独杀、大学生、留学生等青年群体前往贫困地区,将所学思始迅的知识传授给贫困学生,讲怀天神让他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宗旨

  短期高效,素质教育。

口号

  在TC,我们推崇简单、开放、平等的人文环境,在轻松、快乐中积累和分享。

  你将遇到优秀的团队,真挚的友谊,充满创造性和挑战性的项目。

  如果你有公益方面的好点子,这里将会是你的舞台。

  你不只是在为TC工作,而是在和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创造一个属于你、属于我们的TC!

愿景

  科技革新公益,公益改变世界。

  为所有有志于公益事业尤其是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人们提供平台,努力从资金、人力、技术等各方面改善中国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

使命

  完善乡村基础教育,增进青年公益参与。

团队文化

  公益而非慈善,技能而非金钱。

  宣传只为行动,推广只为项目。

  大胆创新,自由交流,踏实执行,积极合作

项目

网络类

  微公益

  网络乡村

  爱心超市

教学类

  传递梦想--支教

  传递知识--教材

  梦想助力

心愿类

  传递心愿

  童年礼包

  童年书屋

  手绘明天

发展类

  传递嘉年华(筹备)

  360百科未来启航夏令营(筹备)

研究类

  田野调研

组织机构

结构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

  理事会

  监事会

  执行委员会

  总部

  分支

  人力资级圆法源部(HR)

  成都

  激剂只笑院公益创意实践协会

际物朝发见  广州(筹建)

  末径站与环超误曲吗公共关系部(PR)

  上海

  宁夏

  海外

  财务部(FA)

  武汉

  天津(筹建)

  网络技术部(NT)

  西安

  厦门(筹建)

  开发部(CD)

  南京

  杭州(筹建)

理事会

  确立组织宗旨、目标、理念;组织发展方向司粒械层宗研;

  确立组织媒决往官东迅审英谁而体合作,对外合作关那须占绍乡至听简养却误系,宣传推广策略;

  确定组织团队架构,任命总部部门总监,联笔状批胜项目总监,地区总监;

  最终确认设计方案,技术产品;

  审定财务预算,财务拨款;

  决定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执行计划,报告;

  待决策事项,须由具体负责的相关不边斯岩铁怕你灯胡病诗总监,提交给理事会。所有决策需理事会成员全票通啊类某需命命唱过。如有异议,由理事长召集全体理事会成员协商解决。

监事会

  审定机构各季度财务报告,工作报告;

  对项目纪础气费运行,团队架构等问题向理事会提供建议;

  机构财务报告,工作就切它板省甲马赶诉缺报告须由理事会提交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多数票审议通过。

总部

  1、HR部门(Human Resources)

  负责整个组织的人事工作,为组织提供和培养合格的人才。

  组织成员招募,甄选;

  组织成员培训;

  组织成员的绩效考核及奖惩工作;

  志愿者的招募,审核,培训;

  总部各项会务安排、会议资料的准备;

  组织在线办公及人事系统的管理,维护;

  组织企业邮箱系统的管理,维护;

  组织内各种事务的通知及公文收发。

  定期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执行理事会交付的各项组织事务及项目总监提请的项目事务。

  2、PR部门(Public Relations)

  负责组织对外的公共关系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及与各地区分支PR部门的联络。

  制定与执行年度公关活动计划;

  执行组织推广策略,与其他组织、媒体保持沟通与联系,宣传传递童年的理念、文化与近期动态;

  完成项目推广工作;

  官方网站上的信息发布;

  互动平台(微博、人人、豆瓣等)的管理,维护,运行及宣传推广;

  争取资金支持及赞助支持;

  负责组织网店的运营管理。

  定期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不定期将对外合作方案提交理事会审批,并在通过后执行;协调执行项目总监的相关项目事务。

  3、FA部门(Financial Accounting)

  负责组织的财务工作。

  受理各部门财务预算;

  向各部门拨款;

  完成机构财务报告;

  完成机构日常财务记录;

  定期向理事会提交财务报告;定期向理事会提交财务预算,并执行理事会拨款决定。

  4、NT部门(Network Techniques)

  负责组织的网络技术工作。

  网络系统建设及升级;

  组织各网站的安全维护;

  组织各网站的日常运营与维护。

  与各项目、部门协调沟通,将设计方案提交理事会审批。

  5、CD部门(Communication & Design)

  负责组织的传播及设计工作。

  为组织及各项目提供各项设计解决方案;

  组织及项目的VI设计;

  组织电子刊物的编写与制作;

项目组

  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及未来发展计划;

  与PR协调制定项目推广方案;

  配合HR管理项目人员;

  与CD协调项目VI以及其他技术要求;

  向FA报告并申请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向理事会提交项目工作报告和项目发展计划;不定期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报由理事会决策。

分支

  与总部PR部门协调组织在本地区的形象推广;

  与总部PR部门协调,与本地区其他组织、媒体保持沟通与联系,宣传传递童年的理念、文化与近期动态;

  与总部HR协调地区团队的建设及成员培训、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配合各项目在本地区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人事安排与资源利用上;

  定期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不定期将本地区团队的问题报由理事会决策。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英文译名Transmit Childhood Education Foundation 缩写TC)是旨在帮扶救助贫困学生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会由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主要由在校大学生与高中生组成。2009年3月13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传递爱心 快乐童年"。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组织和团结以在校大学生与高中生为主的社会各界力量,联系国内外公益组织与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义务支教、图书室建设、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和促进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为贫困地区的青少年提供全面正规的基础素质教育。在国民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进一步普及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为推动社会公平、文明、进步服务。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接受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帮扶救助贫困学生

  (一) 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活动;

  (二) 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环境;

  (三) 弘扬公益慈善精神;

  第三章 注册成员

  第六条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会员须按一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本会会员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有意愿对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三)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积极主动履行成员义务;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方式一:登录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官方网站提交申请;

  方法二:发送个人简历至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总部人力资源部邮箱。

  (二) 经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交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授权的总部授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履行职务要求的各项职责;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弘扬公益慈善文化,践行公益慈善精神;

  (四) 关注国内外公益事业发展情况,认真学习公益慈善的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

  第十条 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对本会各项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有权参加本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项目;

  (四) 申请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五)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 本会会员还享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内部邮箱等相关资料。会员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集体协商、民主决策。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会员大会;

  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基本任务;

  (三)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四)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 决定本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召开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监事长;

  (三) 筹备召开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会员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七)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长(会长)一名,副理事长(副会长)一到两名。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会长)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监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处理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五条 本会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表决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三到五人组成,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督理事会,向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一到两名。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责是:

  (一) 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 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三) 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四) 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 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 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 监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一条 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若干名。

  第五章 会员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会员持有会员证,用于证明注册会员身份,记录参与各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位会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记录会员参与各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和所获得志愿服务荣誉。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

  (二) 政府资助;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兴办实业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会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支出范围:

  (一) 本会宗旨规定的各项公益支出;

  (二) 兴办或资助各类公益事业;

  (三) 开展公益活动的经费;

  (四) 本会及本会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

  (五) 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四十二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公益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1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传递童年教育促进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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